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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电梯安全经济运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寿光市 质监局采取“三严”措施,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严把开工告知关。指定专人负责开工告知的材料审核,对办理新电梯开工告知的,在书面审查的同时,利用网络或电话实施“四核查”,即核查安装单位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或制造许可证是否有效,核查作业人员电梯安装维修操作证是否真实,核查施工合同是否真实存在,核查电梯制造单位委托安装证明有无造假现象。
严把现场核查关。对新办理开工告知的,特监人员都要实地现场核查,具体做到“三相符”,即施工现场持证人员与告知书内作业人员相符、产品合格证与安装电梯型号相符、产品合格证与订货单位相符。对酒店、商场、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使用单位,重点检查电梯是否按时检验,作业人员是否持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维保合同是否有效,维保记录是否完善,应急救援是否及时等情况。
严把跟踪执法关。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 个别使用单位未配备持证电梯作业人员、未张贴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等问题,检查人员当场责令其限期整改。
截至目前,该局检查安装、使用单位16家,电梯130部,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