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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推行电梯维保报备制度。要求所有电梯使用单位必须将委托维保协议复印件上交县局备案,每次维保前必须告知县局安监员,进行维保报备登记,同时将本次维保记录复印上交县局。二是推行电梯检后监督制度。开展对电梯维保单位定期检验后电梯维保质量的监督工作,定期、不定期到电梯维保单位检查电梯维保制度、维保记录的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及时处理。三是推行安全责任承诺制度。与各电梯使用和维保单位负责人签订《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进一步明确相关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维保单位安全责任落实。通过推行以上三项制度实现了“两个促进”:促进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电梯维保行为,提高电梯维保质量;促进电梯使用管理单位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提高电梯使用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