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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出台房地产调控“新十条”
作者: 2011-05-18 10:29:48 浏览:67
信息来源: 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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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日,东莞市府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被业界称之为“东莞版”的“新十条”。《通知》要求,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在会商政府相关部门,组织辖内金融机构认真研究,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政策实施方案报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批准后,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的基础上,可适时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下限。

  《通知》还要求,对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实行申报备案制度,实行一套房一标价。同时,东莞市将建立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保证今年商住房用地供应不少于3000亩。

  《通知》提出,要建立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共同责任制。各镇(街)、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2011年我市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形成调控合力,坚决打击房地产投机行为,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确保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实现。

  在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方面,要求房管部门加强对商品房预(销)售以及预售款监管力度。依法加大对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不按楼盘实名推广销售、拖延商品房开竣工时间、怂恿客户签订“阴阳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和曝光力度。

  《通知》要求,统计部门要及时发布新建商品住宅成交均价的统计数据。市房地产调控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发布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及相关信息,为群众住房消费和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提供全面、及时、准确的信息。各部门要定期交换相关房地产数据,加大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和预警预报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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