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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子电梯集团有限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11年6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 895号《关于核准西子电梯集团有限公司公告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上述批复主要内容为:对西子电梯集团有限公司公告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无异议;核准豁免西子电梯集团有限公司因以现金增资导致合计控制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34,276,582股股份,约占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35.69%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本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对西子电梯本次间接收购事宜的后续进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