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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检查手扶电梯 质监人员教您如何正确乘电梯
作者: 刘昕 2011-07-14 09:15:06 浏览:73
信息来源:北方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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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地铁4号线上行扶梯设备发生倒转故障、导致乘客伤亡的事故发生后,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质监局转发的《关于停止使用奥的斯513MPE型自动扶梯的紧急通知》的有关要求,乌海市质监局于7月8日紧急部署开展自动扶梯及其他乘客电梯的专项检查,同时,内蒙古各盟市手扶电梯全面检查工作也同时展开。

    据了解,7月1日起,内蒙古正式施行《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明确规定:电梯使用单位未安装电梯安全运行监控和应急呼救系统,或者接到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发出的暂停使用通知后,未立即停止使用的;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对影响电梯安全运行难以排除的故障,未书面通知电梯使用单位暂停使用,或者故障排除前将电梯交付使用的,旗县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将向其亮红牌,责令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同时,质监部门的工作人员也提醒市民:搭乘扶梯前,需系紧鞋带,将宽松的服装束紧离开梯级和侧面,防止被拖拽;乘坐扶梯时,靠右站立,扶好扶手带,不要与他人挤占在一个梯级上;勿将头伸出扶梯侧面,以免撞到外侧物体;乘梯结束时,需看好边沿,快速稳步跨出,不要在出口处逗留。同时乘客还应当注意所乘坐的电梯是否张贴有“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电梯安全注意事项”,这些内容是市民判断所乘电梯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的最直接依据。如遇到电梯内无“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和“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市民可直接拨打质监部门举报投诉电话12365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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