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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利辛县社会(儿童)福利中心电梯采购招标公告
作者: 2011-07-16 16:13:40 浏览:109
信息来源: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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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利辛县社会(儿童)福利中心项目建设是民生工程、利辛县重点社会事业项目,本招标项目利辛县社会(儿童)福利中心电梯采购已经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利辛县民政局,项目资金来自省、县财政投资。采购人为利辛县民政局,采购代理机构为安徽金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电梯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交货地点:利辛县社会(儿童)福利中心。

2.2交货(包括安装)期限:合同生效后40日历天。

2.3招标范围和标包划分:采购安装无障碍电梯2部,均为3层3站3门,载重1600kg。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包。总投资6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是电梯制造商,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

(3)项目经理: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并经投标人雇(聘)用,和电梯安装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许分包。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员于2011年7月15日至7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利辛县招投标服务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出示以下材料:

(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2)单位介绍信。

4.3招标文件每套(包括图纸)售价7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2011年8月4日上午9时,在利辛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开标大厅(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采购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如未踏勘,风险投标人自担

7.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利辛县招投标网》和《安徽审计评估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利辛县民政局

地 址:利辛县县城向阳东路256号

联系人:陈 光 高洪亮

电 话:0558-8810958 13956777069 13515688876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金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临泉县城鲖阳西路94号

邮 编:236400

联系人:庄 磊 徐文喜

电 话:0558-6512150 6511150 15956877330

传 真:0558-6512150

电子邮箱:ahjinquan@126.com

网 址:ahjinq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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