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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发改委《关于下达2010年公安和司法用房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0年政法基本装备资金的通知》精神,宁夏固原市原州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固原市原州区司法局的委托,就原州区司法局办公楼电梯和办公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编号:YZC/(2011)039
一、项目名称:办公楼电梯和办公设备
二、设备名称及数量
1、办公楼电梯1部。
2、台式电脑20台,打印机10台,数码照相机3台,变焦数码照相机1台,摄像机1台,高清摄像录音笔16支(详见招标文件)
三、标段划分(详见招标文件)
四、交货日期:2011年8月20日之前。
五、交货地点:固原市原州区司法局
六、报价要求:以人民币报价。
七、投标资格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若没有副本,在复印件上加盖签发部门的印章);
2、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若没有副本,在复印件上加盖签发部门的印章);
3、生产许可证或合法代理商证明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电梯类必备);
4、检察院出具的告知函;
5、其他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八、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符合以上资格的供应商(报名时需携带资质原件)于2011年7 月15日-2011年8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6:00(节假日除外)前来固原市原州区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招标文件或者通过宁夏固原市原州区政务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的必须通过0954-2021960注册。
九、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必须交纳5,000元投标保证金(招标结束后无违纪无息退还),不交纳投标保证金将取消资格。
十、投标文件投递时间:2011年8月10日上午8:30分之前。
十一、开标时间:兹定于2011年8月10日上午9:00在固原市原州区政务大厅二楼交易中心进行公开开标(固原市文化西街),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参加。
联系人:韩映峰刘 萍 联系电话:0954----2021960
宁夏固原市原州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