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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汉口解放公园路77号居民楼的徐女士反映,该楼共12层,仅一座电梯,而且只供第10层的办公室区使用。可是,楼内住了很多老年人,这电梯能否向其他楼层的居民开放?
据了解,该楼1—9层原为某单位宿舍区,10层以上为办公区域。房改后,除了第10层用做武汉市福利生产管理办公室,其它楼层均住有居民。而这部电梯位于该楼的2单元。电梯只在每天上午8时至下午5时开启,而且只在1层和10层停靠,供第10层的办公人员乘坐。
对此,武汉市福利生产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解释,该楼建于1986年,安装电梯的初衷是为了方便办公。1998年房改时,单位缴纳了电梯公摊费,成为电梯的产权人;另外,2—9层的电梯门机已损坏,电梯无法在中间楼层停靠。
该负责人称,作为电梯的产权人,武汉市福利生产管理办公室对电梯的使用安全负有责任,不能贸然开放电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