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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商丘第二人民医院电梯工程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作者: 2011-09-06 08:33:40 浏览:83
信息来源: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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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商丘市第二人民医院委托,就“电梯”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已符合条件的国内企业参加本次投标。

一、招标编号:商财采(2011)080号

二、招标工程概况:电梯(医用电梯3部,客梯2部,货梯1部,均为有机房电梯);工程预算:2800000元人民币

推荐品牌: 迅达(苏州) 通力(昆山) 蒂森(中山) 日立(广州)、奥的斯(天津)。

三、标书售价及购买地点:标书人民币500元、图纸500元,标书、图纸不邮寄,售后不退。标书及图纸到商丘市财政局1211房间购买;

特殊说明:招标文件和图纸是一个整体、缺一不可,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四、购买标书时间:2011年9月6日――2011年9月15日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公休日除外)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1年9月27日上午9:30投标截止。

2011年9月27日上午9:30开标。

六、开标地点:商丘市财政局二楼会议中心第三会议室

七、联系人:刘春生 李闻涛

八、联系电话及传真:0370-2697976

九、注意事项:购买标书和开标时:

1、必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元)。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代理商需提供质检部门颁发的原厂商的《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电梯)维修改造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同时自身应具有质检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电梯)维修改造许可证》,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4、电梯生产厂家需提供供质检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和《特种设备安装(电梯)维修改造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具有相关的经营能力,并近二年内有相关业绩。

6、开标时需提供由投标供应商注册地或采购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原件。复印件做在投标文件内。

7、开标时必须提供针对本次招标的生产厂家授权原件(生产厂家电梯制造商授权必须盖生产厂家电梯制造商公章,盖其他章视为无效授权),无原件则视为无效投标,每个品牌只允许一家授权经销商参与投标。授权书应做在投标文件内。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一年九月六日

 

注:本站招标、拟在建信息为企业单位免费自行发布,投标前请严格审查,谨慎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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