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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男子经预谋,将一家工厂的报废电梯拆下牟利,后在运出厂时被门卫查获。日前,东丽区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山东省男青年梁某与安徽省邵某均在本市从事废品回收行业。今年3月6日18时许,两人经预谋后,由梁某雇用人员将天津市肉类联合加工厂屠宰加工车间的一部报废电梯拆卸下来,以2700元的价格卖给邵某。邵某指使他人准备运出厂时,被该厂门卫查获。被盗物品经鉴定价值共计人民币7500元。3月8日,邵某被抓获,当月24日梁某到公安机关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