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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开出首张电梯安全“罚单”
作者: 2011-09-24 10:31:42 浏览:114
信息来源:萧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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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乘客被困电梯不上报,电梯公司会得到处罚。近日,质监萧山分局就对我区一家电梯公司这一不作为行为予以行政处罚,罚款金额5000元。这是《杭州市电梯安全监察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3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质监萧山分局开出的第一张“罚单”。

  4月13日晚,萧山某医院内一台手术专用电梯故障,导致7人被困电梯轿厢,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在进行救援时,未将乘客被困故障向质监萧山分局报告。而根据《办法》第27条的规定:“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在进行救援的同时,应当将乘客被困故障情况向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据了解,汇报的方式有两种,一种为拨打电话“96333”进行报告,另一种是书面报告填写《杭州市电梯困人故障报表》,24小时之内上报。

  质监萧山分局表示,建立报告制度,是为了及时解救被困人员。杭州市成立了杭州市电梯应急处置中心,24小时值班,拨打“96333”报告后方便掌握有关情况,如果维保单位没办法有效救援,指挥中心统一调度,及时增援。

  据了解,除不可抗力外,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接到故障报告后,电梯所在地在城区的,应当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并进行救援;在其他区域的,应当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进行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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