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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和责任心一起坠落
作者: 2011-10-13 10:04:00 浏览:110
信息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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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月27日,东莞南城区元美路丰硕广场写字楼的4部电梯同时失控,自行降落至负二层;10月10日上午,该写字楼的三号电梯再次出事,从10楼失控滑至5楼。写字楼物业管理处在两次事故后均称并非电梯故障,其工程部负责人不仅否认失控事件发生还对记者大爆粗口。

  幸运的是,丰硕广场写字楼两次电梯事故均未造成人员伤亡。问题是没有人愿意碰上这种莫名其妙的幸运,也无从担保该写字楼电梯每一起事故都能让乘坐者如此“幸运”。

  电梯突然坠落,决不可能无缘无故。如果写字楼物业管理处和电梯制造维护商非要说坠落跟电梯质量无关,就只能归于电梯的操作管理———前一次事故曾被解释为,电工修改电梯电源线路时不小心切断了电源,这难道是什么不值一提的小问题吗?为什么会出现这样不可原谅的操作失误,有没有作出处理?如果处理过,不到半月后再次发生事故,又怎么解释?

  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电梯等特种设备生产经营单位、使用单位均有向属地执法部门报告安全事故的义务,后者的监察责任更是不容推卸。由电梯生产经营单位、使用单位作出的电梯坠落与质量无关解答,不能自然而然成为此事盖棺论定的结论性解释,安监、质监部门有必要开展独立检查,以杜绝丰硕广场无法自控的电梯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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