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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老旧高层电梯将陆续淘汰
作者: 顾小萍 吴明亮 2011-10-20 10:33:56 浏览:89
信息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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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获悉,福建路65号钟阜大厦、渡船口、弓箭坊、御道街113号的20部老旧电梯将进行更换,招标工作将于本月底开始。这标志着我市首批69部老旧电梯整治工作正式启动,其中65部老旧电梯将陆续淘汰。

  我市2000年之前投入使用的老旧住宅电梯约有400多部,经过多年运行,大多存在能耗相对较高、设备技术落后、质量相对较差和安全隐患多等问题。部分住宅电梯运行故障频发,严重影响居民正常使用和乘坐安全。

  为了消除电梯安全隐患,我市今年7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拟用3年时间对江南八区2000年之前投入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419部高层住宅电梯进行整治,整治费用将按照9:1的比例由政府和房屋产权人分担。

  如果业主已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其承担的10%费用将直接从维修资金中列支,未缴存维修资金的业主需缴纳现金。为保障电梯整治完成后的维修费用,未缴存维修资金的业主还需按照540元/户的标准一次性补交维修资金。

  此次电梯整治方案分为大修、更换和改造3种。市质监部门于今年7月对69部电梯进行了专业评估,根据评估结论,除怡景花园和福建路63号的4部电梯可以通过改造实施整治外,其余的65部都需要更换。

  目前,鼓楼区福建路65号钟阜大厦、白下区御道街113号、秦淮区弓箭坊小区、渡船口小区等处的20部电梯,由于前期准备工作比较顺利,将于本月底率先启动工程招标。

  此次电梯整治工作遵循业主主导原则。市物管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电梯整治工程启动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小区需成立业主(管理)委员会,并在当地街道社区协助下召开业主大会,征得2/3以上业主签字同意形成决议。决议须包含4方面内容:业主共同决定对电梯实施整治;相关业主同意承担相应的整治经费;业主大会需授权业主委员会与具体实施单位开展电梯整治;电梯整治完成后,由小区业主委员会负责落实长效管理工作。

  二是整治资金需筹集到位。此次市政府确定了市、区政府和业主按照6:3:1比例承担整治经费。小区业委会须提出业主经费收缴及分摊方式,并提交业主大会讨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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