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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人民法院、平阳县昆阳镇第二中学等电梯设备及安装的招标公告
作者: 2011-11-22 11:02:11 浏览: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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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平阳县人民法院、平阳县昆阳镇第二中学、平阳县麻步镇人民政府、平阳县公路治理段委托,就电梯设备及安装项目进行公然招标,特邀请国内合格的供给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  PYCG111121097                

二、招标内容、用途、数目、扼要技术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要求)

1、标段一:平阳县人民法院电梯设备及安装;垂直客梯5台(载重1000KG,其中3台提升速度为≥1.75M/S;2台提升速度为≥1.5M/S)、餐梯1台;

2、标段二:平阳县昆阳镇第二中学电梯设备及安装;垂直客梯5台(载重1000KG,提升速度≥1.5M/S);

3、标段三:平阳县麻步镇人民政府电梯设备及安装;垂直客梯1台(载重800KG,提升速度≥1.0M/S);

4、标段四:平阳县公路治理段电梯设备及安装;垂直客梯1台(载重800KG,提升速度≥1.5M/S);

供给商可以选择全部或部分标段进行投标,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供给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给商资格条件的规定;

2、要求拟投标垂直客梯制造商具有质检部分颁发的相关生产制造认证资质;本项目安装单位具有相应安装资质;

3、假如供给商为代理商,须证实代理该品牌的正当性,并出具正当授权资质文件,一个品牌只能授权一家供给商投标;代理商无安装资质的,答应与具有相应安装资质的供给商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

4、拟投标供给商须在温州地区有售后服务机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布:

时间: 2011 年11月21日至2011年11月30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地点:温州市梧田大道林村南瓯嘉园一组团办公用房1幢203室

集中报名时间及地点:2011年11月28日至2011年11月30日

地点: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政府采购窗口(平阳县鳌江镇新河中路68-70号二楼)

标书售价:每本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供给商报名时应出示的资料:

1、供给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原件加盖公章);

2、拟投标供给商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原件);

3、垂直客梯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及质检部分颁发的相关生产制造认证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本项目安装单位相应安装资质(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涉及联合体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自拟);

4、假如拟投标供给商为代理商,须出具垂直客梯制造商正当授权资质文件,一个品牌只能授权一家供给商投标(原件);

5、拟投标供给商公司简介及售后服务网点先容;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采购机构将根据提交的文件资料对报名的供给商进行核查,核查合格的供给商方可参加投标。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2月13日 上午9:30

六、投标地点: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平阳县鳌江镇新河中路68-70号二楼)

七、开标时间:2011年12月13日 上午9:30

开标地点: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平阳县鳌江镇新河中路68-70号二楼)

八、投标保证金(元):

标段一:人民币20000.00元;标段二:人民币20000.00元;标段三:人民币2000.00元;标段四:人民币3000.00元;按所投标段累计计算;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开户银行及账户: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平阳县支行

银行帐号:1203283009049013987

九、其他事项

保证金交纳日期:2011年12月9日16时30分到账并截止。▲▲▲

采购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阳县人民法院、平阳县昆阳镇第二中学、平阳县麻步镇人民政府、平阳县公路治理段

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点:温州市梧田大道林村南瓯嘉园一组团办公用房1幢203室

联系人:官先生

联系电话:0577-85698967                 联系传真:0577-85695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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