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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一死多伤的“7·5”北京地铁四号线自动扶梯事故25日尘埃落定。北京市质监局公布调查结果,认定其属责任事故,事故电梯存在设计缺陷。
记者调查发现,电梯行业从制造、安装、使用、维修、监管等一系列环节均存在漏洞,电梯运行已成为城市公共安全的新隐患。
夺命伤人 民用电梯更胜商用
今年7月5日,北京地铁四号线动物园站A口上行电动扶梯突然下坠,几十名乘客摔倒滚落,处于扶梯下部的13岁男孩被压在底部死亡,约30人受伤。
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是:事故扶梯从双主机到单主机的设计变更,存在设计缺陷。将对事故电梯的制造、维护单位奥的斯电梯公司处以罚款,建议司法机关依法对两名事故责任人追究刑责。
然而,在老旧高层居民住宅发生的电梯事故,无论是频率还是死伤人数,远高于商用电梯。
67岁的重庆居民胡永兰不久前搭乘涂山镇盘龙花园小区电梯时,按开10楼外层的电梯门,但轿厢却停在8楼,她一脚踏空摔在上面,后跌落至底楼的电梯井死亡。
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电梯保有量已达165万台,其中相当一部分为上世纪90年代安装的电梯,大量老旧电梯带“病”运行,事故发生率增大。
超龄服役 维修保养“走过场”
在公布的电梯事故调查结论中,“制造缺陷”“超龄服役”“维保流于形式”等原因是电梯事故的罪魁。
据一些电梯生产安装企业介绍,“价格战”导致电梯生产和安装企业鱼龙混杂。一些小厂为降低成本,在控制系统、变频器、接触器等关键设备上采用低价劣质的零部件。更有甚者,收购旧电梯翻新、贴标生产牟取暴利。
此外,由于我国目前没有电梯整机的报废标准和报废期限,为节省开支,不少老旧电梯仍超龄“服役”。重庆的4万台电梯中,使用10年以上、从未进行大修改造的多达6000台。
北京市某老旧小区物业经理表示,电梯虽由物业公司管理维护,但产权归业主所有,在购房前应缴纳足额公共维修资金,且须经2/3以上业主同意后方能申请电梯大修基金或更换整梯。但有的业主要么不按规定支付公共维修资金,要么无法达成“大修”共识,致使电梯“小病拖大”“大病拖炸”。
据了解,为节省费用,现在很多物业都找第三方公司进行电梯维保。
北京市电梯商会专家委员会主任彭金声在调研中发现,某小区共有7部电梯,每部电梯月维保费为300元,7部电梯月花费才2100元。
如此低价,维保变成了“走过场”。一旦发生重大事故,物业公司按规定要承担数十万元的赔偿,维保公司会被降级或被吊销许可。
尽快出台 电梯强制报废机制
针对当前电梯存在的诸多问题,主管部门和业内专家呼吁对电梯行业进行严肃整治。
首先应尽快制订和出台电梯强制性报废制度,可由政府部门或委托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定期进行电梯安全评估,并出台全国电梯使用年限、零部件报废等国家标准。
此外,应通畅电梯维保资金渠道。重庆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陈海膺说,对老旧电梯,政府应在维保上给予补贴。对大修基金提取问题,他建议打造“绿色通道”,让物管公司先提取修理,再补齐手续,确保电梯维修基金能及时到位。
针对电梯运行和维保的监管漏洞,不少专家指出,质监部门不能简单地“一罚了之”,应加大对维保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
据了解,北京市质监局等部门正研究建立公共场所电梯安全责任“终身制”制度,由电梯制造厂家终身负责本品牌电梯安全工作。国家质检总局也正在研究制定《电梯安全监察规定》,进一步明确并促进电梯使用、维保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