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电梯行业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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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电总局下发了《的补充规定》,决定自明年1月1日起,全国各电视台播出电视剧时,每集电视剧中间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限令刚一出台便引起广泛关注,不少观众拍手叫好,各大卫视则纷纷表示将认真执行这一规定。
为啥插播广告招人厌?首先因为它破坏了观众审美的连贯性。此外,笔者认为,插播广告还人为加强了广告的“强制性”。电视剧前后的广告,观众可以选择看或不看,可看电视剧时总得坐在屏幕面前,插播时间一到,不管观众是否愿意,画面都会强制切换成广告。这种将广告强行推向观众的行为,剥夺了观众作为电视节目消费者的选择权,也容易让观众因“避无可避”而对插播广告产生排斥。
事实上,带有“强制性”的广告不止电视剧插播广告这一种。譬如,电梯厢里滚动播出的视频广告,不但在小屏幕上有画面来回跳动,往往还有各种配音配乐,站在小小的电梯轿厢里,消费者就算闭上眼睛那广告音乐也会往耳朵里钻,完全没有拒绝的权利。从这个角度考虑,也许应该把“限广令”的内容加以拓展到限制所有形式的“霸王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