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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奇台每部电梯须交10万元风险抵押金
作者: 2011-12-21 08:27:37 浏览: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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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减少电梯事故发生,针对电梯安全管理现状,11月16日,新疆都市报记者从奇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该县近期推行了电梯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每部电梯收取10万元风险抵押金。

  该制度规定,各电梯使用单位须向奇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按每部电梯10万元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其资金由县财政专户管理,原则上由企业先行支付抢险、救灾以及善后处理费用。

  目前,奇台县共有运行电梯33部,正在安装的电梯15部。预计2012年电梯使用量将达到100余部,电梯增速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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