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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楼建起来15年,3部电梯上下均要收费。昨日,家住汉正街的姚小姐反映,她坐电梯每次要交两毛钱,且最近提价50%。管理方称,楼房系还建楼,一直未收物业费,现在管理成本高了所以要涨价。
姚小姐家住汉正街东富商城C栋,为18层商住楼,共3部电梯,3楼以上为居民用房,1、2楼出租给商户使用。多年以来,住户乘电梯上下,每次要交两毛钱,可办月票,每本100张收费10元。
前不久,物业贴出通知,月票涨价至15元,“涨价50%,也没出示物价局的相关文件。”姚小姐说。
昨日,记者在汉正街东富商城C栋发现,2楼通往3楼的楼梯间已被封死,住户上下楼必须乘电梯。电梯内,一中年妇女坐在凳子上,面前摆着收费盒。
电梯旁张贴了一张电梯费涨价通知,通知称,为确保电梯正常运行及以后长期的电梯维修金、年检费,将电梯月票从10元调整为15元,学生月票从5元调整到10元,上下电梯各收取月票一张。没月票,上下电梯每次收两角不变。
通知还列出了物品上下电梯的收费标准,如沙5角/包,水泥1元/包,搬家10元/梯等等。通知落款为“东富物业”。
昨日,东富物业庄经理告诉记者,东富商城C栋为还建楼,自1996年建成以来,一直未收取物业费,所以上下电梯都收取了费用。1999年,开发商及物业公司离开后,物业部分人员留下来继续管理该大楼,员工工资来自地下室及设备层的出租。今年4月,因消防整治,地下室被迫停止外租,加上电梯管理成本提高,无奈只能提高电梯费。
对此,江汉区物价部门表示,电梯费原则上应纳入物业收费范围,若无物业,管理方可与业主商议收取,但收费标准应报物价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