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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5日,北京地铁4号线动物园站A出口正在上行的奥的斯电梯突然下坠,几十名乘客摔倒滚落,造成一名13岁男孩死亡,约30人受伤。近日,北京地铁4号线10台因事故被停止使用的奥的斯电梯通过北京市质监部门验收,于2012年1月1日全部恢复投入使用。但是,2012年1月4日却在广州火车站内发生地铁扶梯突然发生断裂的事故,所幸无人员伤亡。
V1评论:北京地铁电梯事故阴影未去,广州火车站电梯又惊魂了。地铁电梯存在安全隐患,极大威胁着广大乘客的生命健康。此时,受到那些“通往天堂”的电梯伤害的乘客,应当如何从法律角度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呢?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受伤的乘客可以请求赔偿义务人支付相应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陪护费、 交通费以及受害人的误工费。
这里要特别提醒广大乘客,到医院就诊时,一定注意保留医生开出的诊断处方、休假证明以及医院开具的缴费凭证等。
除此之外,损伤较重的乘客,还可以通过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来请求赔偿义务支付残疾补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相关费用。
作为一名普通的乘客,我们希望在2012年,能够“平平安安上班来,高高兴兴回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