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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人行天桥电梯(无机房观光电梯)招标采购公告
作者: 2012-01-09 18:07:56 浏览: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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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国道G325线乐从段Ⅳ号人行天桥电梯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包号 项目内容 数量 单位

01 人行天桥电梯(无机房观光电梯) 2 台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制造商的直属分支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如果投标人是制造商,注册资金须在人民币1.5亿元或以上;如果投标人是代理商,则必须得到上述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且代理商注册资金在人民币200万元或以上;如果投标人是制造商的直属分支机构则其上级法人机构注册资金必须满足上述相关条件。

3、非生产厂家的投标人须提供由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原件。

4、如参加投标的代表不是法人代表/负责人,须持有《法人代表/负责人证书》及《法人代表/负责人授权书》。

5、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一个品牌只允许一家投标人投标,只接受先报名的投标申请。

五、招标文件公示/下载LC11035

公示时间:北京时间2012年1月6日至2012年1月12日

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公示,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2年1月6日至2012年1月12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2号六层602单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标书售出后不退(邮购须另加60元人民币)。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核对后退还),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截止时间:2012年2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至2012年2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人民政府三楼三号室。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2年2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人民政府三楼三号室。

十二、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期前3个工作日,以光盘内“投标确认书”格式传真通知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是否参加本次投标。

十三、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工作日前到帐,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及投标一览表密封袋中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张小姐0757-83939009

办理投标保证金联系人:李小姐0757-83939023

项目联系人:罗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939027

传真:0757-83939018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2号六层602单元

(即惠景书城西侧桃花园停车楼6楼)

邮编:528000

采购人: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0757-28331507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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