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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012年后,同仁花园小区1号楼的赵女士发现,下楼,竟然成了新年里自己的第一个麻烦。
临街的1号楼是一栋商住两用的高层住宅,从新年第一天起,这栋楼两个单元的电梯都被物业停用,高层的业主叫苦不迭。而下楼难,只是这个小区面临诸多问题的一个引子。
“元旦三天假期,我的母亲只下过一次楼。”赵女士说,由于电梯停用,上年纪的母亲被“困”在十几层的家中,后来老太太实在忍不住想下楼活动,赵女士只好打电话让物业人员过来,专门为母亲将电梯启动。当时,开电梯的物业工作人员告诉她,连累她享受这种“特殊待遇”的,是那些没有交电梯费的业主。
一位姓杨的工作人员介绍,去年供暖前夕,物业公司曾向高层住宅的业主们收取2012年的电梯费用,赵女士等一批住户将费用交给了物业。交费的住户只是少数,大部分的业主没有交这笔费用,所以物业才不得不将电梯停用。为了兼顾交费业主们的权益,物业工作人员把自己的手机号码留给了业主,用电梯就先打电话。“我也知道这样很麻烦,但电梯运行需要维护,需要用电交电费,这笔钱却收不上来。”杨先生说。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下楼难,只是这个小区面临诸多问题的一个引子。最大的原因是——物业也许不干了。
记者发现,在小区每个单元门上都张贴着物业给业主的一封公开信。因为物业与业主间就物业费上调的问题没有达成一致,物业公司决定暂停大部分工作,在本月10日前如果再次协商无果,也许将撤出小区。“从2004年入驻小区开始,0.34元的物业费就一直没变过,现在成本在涨,物业费不涨,物业的工人待遇上不去,人都留不住,成本更收不回来。”物业公司杨先生说。
对此,天汉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斌说:“下楼散步还是小事,万一有老人需要就医,因为电梯问题耽误,物业是需要负责的。”张律师表示,按照合同法,物业收取了赵女士的电梯费,等于双方合同成立,在物业完全撤出小区前,就要为赵女士提供相应的服务。
关于物业与业主之间的关系,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一位物业专家说,物业费难收是一把双刃剑:物业和业主间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些矛盾,有的业主会把物业费当成“武器”,而收不上来物业费又不可避免的造成物业公司服务质量下降,最后陷于恶性循环,对双方都不好。
“说到底物业是一个市场化的服务公司,业主和物业双方应当加强理解。”这位专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