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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了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F201132000130,发证时间为2011年9月9日,有效期为三年。
本次系原证书有效期满所进行的重新认定,本公司曾于2008年9月24日取得了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相关规定,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后,公司将连续三年(即2011年、2012年和2013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所得税税率按15%征收。
2011年公司已按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公司的2011年度经营业绩。
特此公告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