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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在莒南县人民医院,两名男子因为坐电梯发生争执,其中一名青年男子一气之下大打出手,而另一名中年男子则一边抵挡,一边将手中盛满稀饭的饭桶砸向对方,搞得整个电梯内“鸡飞蛋打”,不得安宁。最终,在民警的调解下,以打人男子赔偿对方现金1000元作罢。
当天上午十点左右,27岁的男青年吴某到县医院看病号乘坐电梯时,因为乘电梯的人比较多十分拥挤,吴某与同样着急乘电梯的50多岁的妇女刘某挤在了一起,妇女刘某张口便说了句不太中听的话,吴某一听很恼火,抬手便打刘某。这时,站在他们身后的刘某丈夫刘某见状上前劝阻,也被吴某打伤。刘某情急之下,将手中的饭桶朝刘某砸去,弄得吴某一身稀饭。吴某反过身,和刘某撕扯在一起,因为吴某年轻力壮,刘某打不过便趁机逃走并报了警。
民警出警后,详细了解情况,进行了当场调解。尽管吴某和刘某身上都有伤,但是鉴于一些具体情节,最后青年吴某同意赔偿了刘某1000元的医疗等费用,事情才算了结。试想,如果多一些和气和谦让,这所有的事情都不会发生。如果男青年素质高点,有些法律意识更不会有要承受赔偿1000元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