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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质监稽查局专项整治电梯安全
作者: 张丽元 2012-02-29 14:22:26 浏览:67
信息来源:经济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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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电梯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聊城市质监局稽查局近期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了电梯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经过检查,该局立案查处了一起电梯维保单位未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电梯维护保养案。经查证,某公司与电梯维保单位签订了维保合同,电梯维保单位未严格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 》 对该公司在用的6台乘客电梯进行季度维护保养,违反了《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电梯的制造单位,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通过合同委托、同意的取得许可的单位进行,并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

    聊城质监提醒,乘坐电梯需注意: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是否张贴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电梯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以及使用管理单位名称、应急救援电话和维保单位名称及其急修、投诉电话。发生紧急情况,要做到不慌不乱,应及时拨打电话并等待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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