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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苏晚报记者同志:
我买了园区一楼盘27幢的一套房子。买房的时候,售楼处的工作人员向我们介绍,27幢一共是15层,2梯3户,而且还带我们看了样板房,也是2台电梯。房子是今年最晚6月份交房,上周我进工地发现所买的房子只有1台电梯,与当时承诺的完全不一样。我的同事买的是28幢,他也遭遇了这个问题,当时销售人员也称有2台电梯,但如今却只有1台。我们有几个问题,首先是电梯涉及到公摊面积,少了一部电梯我们是不是吃亏了?另外,《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 有规定,12层以上高层住宅电梯不应少于2台,是不是构成违规?第三,少了1台电梯会导致我们业主出入不便,能否维权?
市民刘先生2012年3月17日
2期确实是1梯3户售楼处:要以合同为据
中国江苏网3月23日讯 昨天下午1点,记者以咨询购房的名义来到了该楼盘售楼处。工作人员介绍,27幢、28幢、29幢属于2期的,目前已经全部售完,3期的30幢、31幢、32幢即将开售。记者问及楼层和电梯,工作人员称三期的楼盘有2梯3户的也有1梯3户的。
业主反映买房时开发商承诺2梯3户,购房后却发现只有1台电梯的情况是否属实?工作人员表示,2期的27幢、28幢、29幢确实是1梯3户,但至于买房时销售人员怎么承诺他并不知情,他是才调到该售楼处没多久,“2梯3户还是1梯3户,这个要看合同怎么约定的。”
仅一台电梯是否违反设计标准?
“原先说好的2梯3户现在变成了1梯3户,会不会让我们多买了公摊面积啊?”业主担忧。
就此,记者咨询了宜居集团苏州分公司一位刘姓工程师。刘工表示,如果少了一台电梯,公摊面积是变少了,业主不但没有吃亏,反而赚到了,“公摊面积不是依据图纸,而是现场测绘的,所以业主不用担心按照2台电梯的标准算公摊面积。”
此外,业主也反映,《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 中有条款规定,12层及以上的高层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2台。刘先生所购楼盘共15层,是否违反了这一规定?刘工也证实,《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 确实有这一规定,且该规定是强制性标准,而且没有明确的例外情况。
“12层及以上高层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2台确实是强制性标准,开发商必须要执行的,但开发建设楼盘会经过几道验收工序,要是违法了肯定得推倒重建,所以不见得会出现这样的问题。”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计规划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记者随即联系到了该楼盘售楼处,工作人员介绍,27幢楼是一整个单元,有2台电梯6户业主,28幢—31幢都是有2个单元,每个单元是1梯3户,32幢则是一个单元,2梯3户。因此,一单元1梯3户并没有违反《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的规定。
律师:维权关键在证据和合同约定
如果买房时销售人员承诺是2梯3户,而实际每单元却只有1台电梯,业主能否维权?
江苏政纬律师事务所主任谈海圣表示,业主维权的关键有两个,一个是业主是否掌握充足的证据,如果证据确凿,能证明销售人员当初承诺了2梯3户,那开发商就构成违约,因为销售人员是代表开发商的,另外则是合同中对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的约定,“估计合同上是没有这部分约定的,所以业主想要维权有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