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国务院批准2.9万公顷城市用地
作者: 2008-08-06 16:29:36 浏览:59
[打印]

  日前,经国土资源部督促申报和加强会审,完成了今年84个城市申报用地审查工作,审查结果获得了国务院批准。批准的84个城市建设用地面积达28816.97公顷。

  据悉,批准用地中,近八成将用于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和居住项目建设。居住用地中,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面积占79.64%。部分城市的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不占用新增建设用地,主要通过存量建设用地和收购改造已建的住宅项目安排解决。

  专业人士分析,今年84个城市申报用地与去年基本相当,但批准用地增幅较大。

注:本站招标、拟在建信息为企业单位免费自行发布,投标前请严格审查,谨慎交易!
声明:本网站所登载之内容,如有侵犯他人声誉、版权或著作权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请来电或来函告之,我们将予以更正。
相关资讯
暂无相关资讯
  • 上周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