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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南路边检站家属大院的十部电梯屡次出问题,经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边检站家属大院一纸诉状将经销商中航南光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昨日下午,该案在罗湖区法院开庭,天津奥的斯(中国)有限公司和广州奥的斯公司也作为第三方出席法庭。
原告的代理律师赵彦武介绍,天津奥的斯(中国)有限公司的经销商中航南光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与家属大院签订购买合同,家属大院从中标方购进了10台奥的斯电梯,2008年1月正式交付使用。
边检站工作人员徐先生称,自从安装以来,电梯出现过包括停运、卡门、摇晃等故障,甚至一些家属都有被困在电梯内40多分钟的经历。电梯经过几年的维修,还是问题不断。甚至经过两次行政协调会,奥的斯方面也没能切实地解决问题,家属大院希望能够通过法律手段要求南光公司和奥的斯公司退还货款。
被告南光公司代表律师在庭上表示,电梯出问题的方式有很多,如操作不当等,这批电梯交付时,经政府相关部门鉴定都是没有问题的。第三方奥的斯(中国)有限公司和广州奥的斯公司的代理人称,奥的斯的产品不存在任何的质量问题,该批电梯出现问题可能与用户操作不当和保养不当有关。该代理人称,在电梯交付后,家属大院的居民陆续装修而把客梯当做货梯使用,而且小区曾将电梯交给其他电梯维护公司维护。
审理本案的法官表示,本案最大的焦点在于问题达到何种程度才可以解除合同,需要考虑当时双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以及《合同法》有关规定之后才能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