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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多拥挤的电梯内,一个人拿着X光片在看,你还以为他是病人家属,殊不知他就在拿这东西遮挡你的视线,旁边又有一个人已经伸进你的口袋在行窃了。昨天,记者从越城区人民法院了解到,两名广西籍男子被判处有期徒刑,去年两人与同乡合伙在市中医院行窃3起。
今年40多岁的黄福明和黄海芬都来自广西武宣县,两人都只读过小学。去年6月22日上午,两人伙同黄福海、郭庆新(均另案处理)准备到市中医院行窃。4人携带X光片,挤进人多拥挤的医院电梯内,由黄福海用X光片挡住旁人,黄海芬及郭庆新用身体挡住其他人,黄福明趁机窃得严某500元。过了一会儿,4人采用同样的手段,又在市中医院电梯内合伙窃得史某800元。第二天上午故伎重演,在市中医院一楼收费窗口,合伙窃得被害人虞某拎包内的钱包1只,内有人民币2400元。
去年年底和今年年初,两人被警方抓获。越城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对两人作出一审判处,黄福明被判有期徒刑9个月,黄海芬获刑8个月,两人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