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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截止:2012-04-26
所属地区:江苏
所属行业:机械设备 电工电子电器
招标公告正文:新城小学综合楼工程、食堂工程电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负责的新城小学综合楼、食堂工程工程已经江苏省盐城市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盐开经发【2011】127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电梯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报名工作。
2、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项目概况
(l)工程地点:位于开发区海河路南侧、武夷山路东侧、胜利河北侧、东山路西侧。
(2)项目规模:新城小学综合楼、食堂总建筑面积约14690m2,其中综合楼地下建筑面积约2800m2,地上面积约5487m2,框架结构地上五层、地下一层;食堂地下建筑面积约1354m2,地上面积约5049m2,框架结构地上五层、地下一层
(3)工期要求:9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电梯设备的供应、安装和调试工作。
4、本招标设备为一个标,主要招标内容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新城小学综合楼、食堂工程电梯设备采购及其伴随服务项目,包括全套电梯设备的设计、制造、出厂前的相关检测及试验、供货(含包装、运输及其保险)、安装、调试、检测和取得运行合格证、试运行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两年质保期内免费提供设备运行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等其伴随服务,还包括提供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维修保养等内容。采购清单如下(最终以设计图纸和招标文件约定为准):
电梯名称 数量 额定载重量(不小于)(kg) 额定速度(m/s) 层/站/门 提升高度(m) 有无机房 开门方式 井道净尺寸
综合楼1#客梯 1 1000 1.75 6层6站6门
(含地下一层) 24.7 有 中分开门 2260×2160
综合楼2#客梯 1 1000 1.75 6层6站6门
(含地下一层) 24.7 有 中分开门 2200×2160
食堂货梯 1 1000 1.5 4层4站4门 18 有 双折式(左开) 2160*2700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项目货物的电梯生产厂家或电梯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的销售代理商(须具有生产厂家的销售授权书原件),投标设备的制造厂商注册资本金以人民币形式注册的金额不得少于11000万元;若以美元形式注册的,其金额不得少于1800万美元;若以其他货币形式注册的,折合人民币不得少于11000万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且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无直接利害关系、隶属关系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拟投标的电梯须为国内外知名品牌。
(2)电梯制造厂商必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电梯制造厂商或其委托的电梯安装单位(且电梯制造厂商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中对其所供应的电梯的安装作出明确授权委托、并承担连带责任)须具有电梯安装B级及以上(或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维修保养B级及以上(或相同等级)资质证书。
(3)电梯生产厂家须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4)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非法手段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工程出现重大质量问题,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5)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或分包。
6、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即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主要从投标报价、产品质量性能、企业资信、业绩、售后服务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7、本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上述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的投标人应于2012年4月19日16:00时至2012年4月26日16:00时前(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携单位介绍信到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报名且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高步华,联系号码:0515-89898639,15605103208)逾期报名的不予接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如下资料原件。
除本公告和本工程的招标文件中有特殊约定外,投标申请人投标时提供的资料中缺下列资料任意一项者,将被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生产厂家直接投标时需提供: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书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
(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原件;
(5)电梯安装B级及以上(或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维修保养B级及以上(或相同等级)资质证书原件。
(6)投标申请人需提供其公司注册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含县、区级)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自2009年以来无行贿记录的证明原件。
销售代理商投标时需提供:
(1)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投标报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电梯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单项销售授权代理的委托书原件;
(4)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有关供货电梯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6)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复印件;
(7)加盖电梯制造厂商公章的电梯制造厂商的电梯安装B级及以上(或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和维修保养B级及以上(或相同等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是满足资质要求的非电梯制造厂商(销售代理商)负责安装,还须提供安装电梯的销售代理商的电梯安装B级及以上(或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和维修B级及以上(或相同等级)资质证书二项原件,同时提供电梯制造厂商在授权委托书中对其所供应的电梯的质量及安装作出明确授权委托、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书面承诺原件。
(8)投标申请人需提供其公司注册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含县、区级)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自2009年以来无行贿记录的证明原件。
【上述资料均需提供一式三份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其中生产厂家的第(2)~(5)项原件和销售代理商的第(2)~(3)项原件可在本项目报名期间经盐城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盐城市鹿鸣东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机电设备窗口,电话0515-88193131)备案,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原件备案专用章”将视同原件】。
8、诚信保证金
本项目诚信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含投标保证金,下同),投标人的诚信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帐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诚信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进账单、电汇、网汇)。单位名称:盐城市机电设备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户行:盐城市工商银行阳光分理处,账号:1109664819000001153。投标人须凭本人身份证、银行有效票据原件(网汇可为复印件)和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到盐城市机电设备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四楼418室开具诚信保证金收据(电话:0515-88197368)。凭盐城机电设备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具的诚信保证金收据,到招标代理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招标代理应做好投标人信息的保密工作。
开标前各投标人必须将诚信保证金收据交专业招标办和招标人核验,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及时在盐城市招投标网上公示。
一般未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后仍存于原帐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招标项目货物及安装基本完工,相关部门验收后经招标人同意报专业招标办批准退还诚信保证金总额的90%,其余10%竣工验收通过后予以退还。
9、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由此造成的责任自负。
10、除不可抗力情况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应在开标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其放弃理由;其理由没有得到招标人认可或未提出书面申请而放弃获取招标文件或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暂缓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12、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机电设备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为0515-88196565,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为0515-83080019。
招标人(公章):
联系人:张虎
电话:0515-89020830
地址:盐城开发区招商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高步华
电话:0515-89898639
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619号B座6楼
时间:201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