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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12年电梯安全国际研讨会”的通知
作者: 2012-04-23 17:27:05 浏览: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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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司(局)函

质检特函〔2012〕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我国电梯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根据总局2012年外事工作计划,拟于2012年5月16~17日,在“2012年中国国际电梯展览会”期间,在广州市召开以“公共场所电梯安全保障”为主题的“2012年电梯安全国际研讨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通报近年我国电梯事故情况,介绍今后一段时期电梯安全监管工作思路;
  2.交流公共场所电梯安全监察和检验工作的新思路与新模式;
  3.交流近年欧美等其他国家或地区和我国主要电梯法规与标准制修订情况;
  4.组织与会者参观“2012年中国国际电梯展览会”。

  二、参加人员和要求
  各级质监部门从事电梯安全监察或者检验机构从事电梯检验的业务骨干,各省电梯分管人员应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统一组织有关人员参会,且质监系统总人数不超过6人。相关企业人员可以单独参会。

  三、会议时间及地点
  会议拟于5月15日报到, 5月16日集中组织代表参观“2012年中国国际电梯展览会”,5月17日召开“2012年电梯安全国际研讨会”。
会议具体地点及日程等另行通知。

  四、其它事宜
  会议代表差旅食宿费用自理。
  各省级质监部门请于5月1日前将“参加研讨会人员汇总表(见附件)”传真至总局特种设备局(传真:010-82260185)。
  联系人:曹一丁、何毅;联系电话:010-82262246 82262254。

 
 
二○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下载:
关于召开“2012年电梯安全国际研讨会”的通知.pdf
 
参加研讨会人员汇总报名表.doc  

召开“2012年电梯安全国际研讨会”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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