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新廉租房保障资金办法即将实施
作者: 2008-08-16 08:22:51 浏览:57
[打印]

  导报讯 近日,国家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实施办法》的通知”。新办法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此前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分配因素中,财政困难程度与上年度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进展情况,权重各占30%和70%。而根据新办法,两者的权重调整到40%和60%。

  “这是国家对困难人群的一项扶持政策。”浙江金基置业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经理陈泓说,提高比例对于购房困难者是有利的,对于抑制房价也是有一定作用的。增加对购房困难者的补助,相应减少了对商品房的需求,也降低了危险系数,保障了群众安居乐业。

  裕兴经纪执行副总裁郑瑛表示,这项新政策将会扩大受益人群,而以前处于中间的“夹心层”也能享受到这项福利。对于调解市场供应,增加社会稳定性大有帮助。

  “这项政策是否能扩大受益人群还要看其他条件是否变化。”浙江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金雪军认为,比如现有房价、廉租房的享受标准、银行信贷牌套、政府对开发企业的相关政策等条件。

注:本站招标、拟在建信息为企业单位免费自行发布,投标前请严格审查,谨慎交易!
声明:本网站所登载之内容,如有侵犯他人声誉、版权或著作权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请来电或来函告之,我们将予以更正。
  • 上周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