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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投诉逐年增长 小区电梯安全谁来保障
作者: 2012-07-20 15:22:22 浏览:114
信息来源:国际电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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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贺兰县居民杨先生投诉,塞上雅居小区28号楼电梯经常落层,运行声音如同拖拉机,还没有求救电话。7月11日,市民高女士反映,馨和苑小区16号楼3单元的电梯抖动严重。7月12日,市民杨先生反映,积翠园小区7号楼1单元电梯5月6日12时许运行时,突然停止,卡在2楼和3楼之间,电梯内求救电话不响,灯也不亮,后向物业反映多次均无果,居民担心此电梯存在安全隐患……这是记者昨日在自治区质监局“12365”投诉中心看到的投诉记录。近年来,随着银川城市的快速发展,高层建筑和住宅逐年增加,电梯安全问题也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记者从质监部门了解到,关于电梯的投诉正在逐年增加。银川电梯现状如何?市民怎样确保乘梯安全?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电梯投诉逐年增长  居民乘电梯无安全保障

2010年,自治区质监局“12365”投诉中心共接到电梯投诉25起,2011年为35起,而今年截至6月底已接到投诉23起,居民主要反映的问题包括:电梯超期未检、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电梯故障没人处理。居民多表示,乘坐“带病”电梯感觉没有安全保障。据自治区质监局特种设备处工作人员介绍,全区目前共有各类电梯8000多部,并以每年29.5%的速度递增,今年上半年在质监部门新登记注册的电梯超过1000部。目前,电梯投诉主要集中在新建小区的住宅电梯,这是由于新建小区住宅电梯使用不当,从而造成安全隐患。例如,新建小区居民装修,经常使用电梯运送沙石、水泥等,如果这些装修材料洒漏,就会造成电梯门无法关闭、运行时颠簸等问题;同时,电梯运行需要保持底部的平衡。如果长时间运送货物,会损伤轨道或造成轿厢底部不平衡,电梯易出现各种问题。除外,质监执法人员在检查中还发现,一些电梯维保作业人员操作不当也是电梯发生故障的重要原因之一。

一些小区电梯不能按时维保  国家无标准规定电梯‘退休’年龄

银川市质监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如果是一般的商场或是单位的电梯,由于电梯所有权和维护责任是统一的,所以电梯出现问题很容易得到解决。然而在住宅区内,电梯的所有权归所有业主,然而维护和管理的责任又在物业公司,也就是说,日常的电梯维保费用是由物业公司来承担的,一旦出现居民对物业公司不满意,不及时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自然不愿意承担电梯维保责任。据了解,目前全市共有33家电梯维保单位。“电梯的日常维保是由维保公司来完成的,而这样的维保是由质监部门所授权的单位来完成的。”一电梯维保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正常情况下,电梯需每15日做一次维保,然而由于维保是有偿的,如果是一般单位,都能保证正常维保,但是在一些居民小区内并不能保证。“现在我国还没有标准明确规定电梯的‘退休’年龄,电梯的正常使用主要依靠日常的维护保养。”宁夏质量安全技术检验所所长刘银忠告诉记者,只有在电梯故障主要部件无法更换时,技术部门可根据相关规则、使用状况出具鉴定评估报告,但是无权强制要求使用单位更换电梯。因此,电梯能否安全运行,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定期检验和日常维护保养。根据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在用电梯实行安全性能定期检验制度,定期检验周期为1年,超过年检有效期的电梯不得使用。电梯设备年检项目,包括限速器和安全钳的联动、缓冲距离、厅门闭合、应急照明、对讲等。电梯临近检验日期时,电梯的使用者或负责部门必须到质检部门报检,由质检部门派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检验。检验合格后,由质检部门颁发安全检验合格证,电梯的使用部门必须将该证张贴在电梯内的醒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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