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印] |
近日,山东齐河县质监局从定期检验、报停、在用、安装施工4个层面开展电梯全方位专项检查,主要对定期检验不合格的电梯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报停的电梯进行核查;对在用的电梯进行抽检;对正在施工的电梯安装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5人次,检查电梯生产、使用单位34家。检查未发现报停电梯违章使用现象、电梯带病运行现象,通过对正在施工的两家电梯安装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违章操作情况。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有3家单位电梯未按照要求进行整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已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要求限期整改。
目前,安徽省和县在用电梯133台,使用单位近50家,随着区划调整后和县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全县电梯数量还将快速上升,而与此相对应的却是维保单位良莠不齐,维保质量不尽如人意的现状。诸如少数维保单位资质证书过有效期、维保人员无证作业、未按要求每15日进行一次维保等情况不一而足。如何尽快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电梯安全使用,让群众可以放心、安心地乘坐电梯已是迫在眉睫的问题。针对这一情况,和县质监局于近期开展了全县电梯维保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全面普查,集中整治。从五月底开始,和县质监局对全县所有在用电梯进行了拉网式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电梯维保单位是否取得了法定的维保资质,到现场的维保人员是否取得作业证书,是否按规定每15日一次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电梯发生突发情况时维保人员是否能于规定时间内赶赴现场救援等。对于不符合相关规定、电梯安全管理不到位的,责令整改;对于未按规定要求维保,电梯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坚决予以查处。二是加大宣传,提高认识。六月下旬,县局召开电梯安全工作会议,会议由全县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负责人参加。会上,县局向参会人员宣贯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马鞍山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和精神,详细分析了近年来发生的各类电梯安全事故,并将此次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做了通报,帮助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提高思想认识、吸取经验教训。三是制定标准,落实责任。县局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和《马鞍山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性文件,制定了统一的和县电梯维保合同。合同明确规定了电梯使用单位与维保单位的权利与义务,如维保单位必须至少每15日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电梯维保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与分包等。同时,该局还要求所有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负责人签署了电梯安全使用承诺书和电梯维保质量承诺书,有效落实了电梯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督促维保单位按质按量、认真负责地维保。据悉,此次电梯维保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历时近一个半月,出动安全监察人员80余人次,检查对象包括全县所有在用电梯及其维保单位和使用单位。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规范了和县电梯维保市场,有效保障了全县电梯的安全使用,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电梯相关单位和群众中引发了较大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