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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08年内拟进一步放宽廉租房准入条件
作者: 2008-08-19 08:50:18 浏览: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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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房地部门透露,2008年内,上海市政府将进一步放宽廉租住房申请准入条件,继续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

  据金融时报8月18日报道,从房地部门了解到,截至7月底,上海市累计受理廉租住房申请家庭39,538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有36,975户,已有36,653户享受了廉租住房保障,占符合条件家庭数的99.13%。在此基础上,市民政部门将进一步加快其他各街道(镇)的收入核对体系建设,年内将收入核对工作覆盖到全市各区、县的所有街道(镇)。

  目前,申请本市廉租住房保障的主要条件为: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不含7平方米),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600元(含600元),家庭不拥有机动车辆、出租房屋和3万元以上金融资产等价值较大的财产和临时较大财产收入。年内,市政府将进一步放宽廉租住房申请准入条件,继续扩大本市廉租住房保障范围。

  截至08年6月底,全市126个街道(镇)(中心城区所有街道和每个郊区、县各2个街道(镇))已完成收入核对系统的配备,基本具备了收入核对条件。从08年7月份开始,浦东、卢湾、黄浦、徐汇、长宁、静安、普陀、闸北等各区所有街道符合扩大廉租受益面申请条件的城镇居民家庭,均可到其户籍所在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的专门窗口,按规定程序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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