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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推行房产税的说法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可是具体政策至今并未出台。近日,国务院出台的五项政策中包括扩大个人住房税改革试点范围。不难看出,虽然推行房产税困难重重但仍是大势所趋。

房产税试点两年,虽然已取得初步效果,但税收规模以及对抑制房地产市场的投资投机行为作用有限。然而官方、专家以及业内人士各方基本形成共识,即楼市调控是综合调控,房产税只是手段之一。财税专家表示,从整个税制改革和税制设计角度来看,试点经验对未来改革还是有一定借鉴意义:
首先,房产税本身具有非流动性,税源固定,可以成为地方税、财政收入稳定来源;
其次,不能因为房产税是地方税的稳定来源,就只为增加收入而征税,应为公平而征税,但要注意,房产税在调节收入分配上应该有作用,只是在试点过程中没有发挥出来;
第三,房产税一旦开征对资源配置有一定作用,因为开征房产税会增加房产的持有成本。最后,试点对房产税的技术操作和制度设计方面都有帮助,比如对房产税的数据能否把握,对税源能否控制等都需技术方面的进一步加强。
综合各方信息,2013年房产税扩容已是大势所趋。扩大房产税试点目前还不能确定具体的政策,但是有专家分析应会与上海和重庆的试点有所区别,相信在房地产调控的政策下,房地产市场将会更加理性健康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