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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调控新政只是用抑制需求的方式来掩盖供给不足的矛盾,不会有利于市场经济制度建立和扩大消费。
3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被称为“国五条”细则。该政策试图从提高二套房首付比例、贷款利率以及扩大限购城市范围等方面进行房地产调控。
这一“新政”除了重温旧政之外,没有新意。关键是“新政”是否有助于实现小康社会?是否有助于促进消费?是否有助于改善住房?
很多人看来,用抑制需求的方式来掩盖供给不足的矛盾,只会积累更多的问题,而不会有利于市场经济制度建立和扩大消费。而且,在用户籍制度来限制买房者购房权利的条件下,我们很难看到城镇化在未来能取得更大的实质性进展。
房地产与社会生产生活之间的联系,早已不局限于“住”的需求,而是延伸到了方方面面。“湘鄂情是一家餐饮公司,雅戈尔是生产服饰的,连这类企业都开始争先恐后地转型做地产,我可以断言,房地产对于社会经济的渗透率已经高达80%以上。”国世平认为,当一个社会80%的资金都流向地产业的时候,这个社会无疑是很不正常的。“用祖孙三代攒下的钱才能付出首付,再连续30年都每个月偿还一定数额的贷款,这样的环境下,还谈什么提高居民消费能力,拉动经济内生式增长?”“国五条规定,二手房交易差价会按照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考虑到初始购房的税负成本,我们可以初步估算,待交易的二手房需要增值25%,才不会在完税后亏本。”国世平现场多次强调上述观点,其本意我们不难得知:除去暴增的20%的交易成本,投资客又能真正获得几成投资收益呢?借用国世平的原话,“这就形成了关门打狗之势,一步步清算房地产投资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