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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实效如何引各方争论
作者: 2013-03-12 10:06:27 浏览: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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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房地产调控的深入,房产税逐步进入到人们视野中。由于房产税改革涉及社会公平、税制改革、利益分配等诸多敏感问题,对于开征房产税,各方态度不一,对房产税的实际效果尚存疑问,而在法理论证上,法律界人士也展开了各种争论。
拥有一套住房的太原李女士表示,不应该对首套住房进行征税。“很多人都是攒了一辈子钱就是为了住个大点的房子,享受一下,好不容易买上还要交税?如果按照平米数征,大家都不会愿意的。但对二套或多套征收,我没有意见。”
天津市缝纫机厂下岗工人顾先生说:“我为国家工作了30年,现在退休工资一个月是1500元。国家福利分房的时候就没给我们工人分房,好不容易贷款买套房,现在还让我们交税?我没钱交。如果一定让我交税,国家得把工厂破产前欠我的住房补贴什么的都补给我。收富人的税我不反对,收我的税我肯定不给。”
国务院发展研究院研究员倪红日指出,我国免征的标准原则上应该根据中国各地区不同的情况,把居民自住合理面积,比如说人均多少面积以下的,纳入到免征的范围内。而如果你多占有房产,等于多占有国有土地,多占有基础设施的服务,那就应该交税。因此,普遍征收房产税的观点不太合适,从征管上来讲也面积太大,征收范围大约在20%至30%的高端人群。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也指出,一方面由于不好认定一套住房究竟多少人住,对于人均面积不好设定,因此,应免征第一套住房,以保障公众生活必需。另外,在中国投资渠道稀缺的背景下,第二套房具有社会保险功能,相当于给自己买了商业性的社会保险,因此,应税率应从轻。“所以总体来说,应免征第一套住房,第二套住房税率从轻,三套以及以上实行累进制高税率。”
今年两会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玻璃大王、福耀玻璃创始人曹德旺对于限购的评价更为直接:“我认为限购反而促进了销售。”他认为,不应该通过限购强制降低需求,而在房产持有环节、对多套房征税,更能促进房价下降。
“限购是一种促销的手段。”曹德旺对于限购的理解很是新鲜。他解释,限购实际上为房地产市场营造了一种紧张的气氛,更像是买方竞争,无形中对房价是一种推高作用。
“我建议征房产持有税,不从交易环节收,而是持有税。一开征持有税,(房价)马上跌下来。”曹德旺解释,买10套、20套房子的人,将会无力承担税费而放弃多套房产。这将影响到房地产投资环节,开发商会降低高端住宅或者星级酒店的建设,刚需增加以后,房价在市场规律的支配下自会下降。
“我觉得这是最简单的事情。”曹德旺认为,开征房产持有税是调控中最简单并有效的手段。

小资料

现行房产税的法律依据是《房产税暂行条例》。该条例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对于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如果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房产税减按4%的税率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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