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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统一登记必须首先解决部门利益分割
作者: 国际电梯网 2013-03-12 11:45:40 浏览:84
信息来源:国际电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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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析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为了更好地落实物权法规定,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有效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制度,从制度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并为预防和惩治腐败夯实基础。
部门利益分割难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推进一直缓慢难点主要是部门间的利益分割。
  尹田说,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当初在《物权法》中只是作为一个原则定下来,考虑到的就是部门之间的利益分割。
  初步统计,中国涉及不动产登记的部门和机构繁多,有近10个。因为涉及部门之间行政权力的划分,部门各有各的利益,整个行政体制上没有完全统一起来,大多数地方不动产登记并没有完全统一。房、地分开登记即是典型。土地和房屋登记分开进行时,两个系统各自积累了30万的员工。集中登记之后,这些人怎么办?一直没法解决。房地统一登记在一些大城市已有开展,但县一级基本没有推进。“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过程,必然是行政机关面对不该拥有的权力壮士断腕的过程,必然是转变职能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一个缩影。
  推行不动产统一登记注定是一场硬仗,阻力既来自于制度修订,也来自于技术层面;阻力既来自于部门利益,也来自于个人利益。不管这场硬仗如何艰难,如何富有挑战性,我们都有必要下定决心去打赢。因为,这是《物权法》赋予我们的责任,也是保障公民合法财产权、建设廉洁政府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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