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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昆明住宅小区电梯纠纷的投诉事件正逐年增多,市质监局特意召开特种设备安全会,正式实行“电梯安全管理办法”。
一、特种设备专职监管人员不足
截止到2012年底,昆明共有在用特种设备5.43万余台,其中电梯2.34万余台,并以每年20%的幅度递增。全市共有持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175 人,其中专职监管人员仅25人。预计2020年,全市的电梯保有量将达4万台以上。当前,电梯安全工作普遍存在五个方面问题。
市质监局介绍称,“企业对电梯安全的重视程度和投入与企业发展速度‘不同步、不配套、不协调’,给电梯安全留下隐患。”一些单位责任意识不强,有法不依,管理不严,雇佣无证人员上岗操作和非法安装、改造、使用电梯的违法行为屡有发生,严重影响着电梯的使用安全。
另外,另外,由于电梯注册登记、检验检测、日常监管信息不能及时共享,造成了监管的盲区和死角;部分电梯安全监察工作人员自身素质与当地经济发展还存在一定的不相适应;由于人员编制问题,基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人员身兼数职,无法保证电梯安全监察的频次和时间。
二、一年两次应急演练
2012年11月9日,昆明市正式施行《昆明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办法规范了电梯生产、销售、使用、日常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及其监督管理活动。《办法》 明确要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每半年至少针对本单位维护保养的不同类别电梯进行一次应急演练。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 不得使用。电梯停用1年以上的或停用期跨过1次定期检验日期时,使用单位应当在停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停用手续,重新启用前,应当办理启用手续。违反《办 法》相关规定的,最高处以3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