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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征收引代表热议,增税减税应慎重
作者: 国际电梯网 2013-03-18 12:01:07 浏览:69
信息来源:国际电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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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2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宣布“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后,楼市新“国五条”细则在3月1日出台,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政策影响几何?楼市将有什么走势动向?成为代表委员们热议的焦点。房产税到底能否抑制房价、释放房源?有人将房价上涨归结为有人买了大量房子闲置或是出租牟利,或是囤积居奇、等待涨价。
  诸多的讨论声中,有一个现象值得重视,即当下开征新税种的动力似乎在增大。在总体税负结构难言十分合理、税负公平程度有待继续提高的大背景下,这确实是一个值得重视乃至警惕的现象。
  观察现实国情,容易看到这样一对矛盾:从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出发,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当以减税为方向,争取藏富于民,但与此同时,由于财政支出压力持续加大,通过增税以缓解压力的动力很大。在这样的“减”与“增”的背后,其实是深刻的税收政治学。
  全国政协委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合伙人张国俊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反对征收房产税。他认为,房产税是基于政府通过建设公共基础设施来改善国民居住生活环境,以此带动居民房屋财产的保值升值而征收的税种,但事实上,按我国国情,征收房产税既不合理,也很难有操作性。张国俊委员认为,房产税是一种财产税,是为了纳税人所持有的房产保值增值而设立的税收,但实际上购房者只拥有70年的产权,随着时间的增长房子会贬值。
  “细则主要是为遏制投机需求,但对楼市会形成一定打压,但从长远来看,还是有利于楼市的平稳发展。由于土地的稀缺性,房价还将继续上涨,但会比较平稳。”全国人大代表、广州越秀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张招兴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开征什么样的税种,选择什么样的税率,相当复杂,也需要一个不断讨论、博弈的过程。但不论怎样博弈,一个基本的原则应是让政府税收收入与公共产品、服务的提供之间更为匹配。
  税收政策也牵涉不同的税收制度(间接税或直接税),以及不同的征收方式(预扣或结算)。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公共选择理论创始人詹姆斯·布坎南曾对不同税收制度对纳税意识的影响有过出色的分析。比如,间接税对纳税意识影响弱,纳税人不易察觉税收支出。在当前中国语境下谈及间接税和直接税的选择,以及不同税种税率的考虑,基本原则同样是须避免总体税负偏重的状况,力争让民众能够“休养生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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