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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9月1日施行
作者: 2008-08-29 08:20:23 浏览: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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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山东新闻网报道:《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山东经过省人大常委会四次审议,于9月1日开始施行。据了解,这是山东省第一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方面的专门法规。

  山东省的特种设备种类繁多,且分布广泛,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八大类,总数为37万多台。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呈现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的发展势态,特种设备事故从2003年的15起下降到2007年的3起,万台设备事故率、死亡率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为了严防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省质监局积极构建安全监察、区域监管、检验检测和行政执法“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了应急管理体系,开展了专项整治和百日督察专项行动等一系列的活动。

  山东省质监局特种设备借力于《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实施,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督促各类特种设备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实现安全生产,制裁各种特种设备违法行为,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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