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印] |
广东率先颁布“国五条”地方实施细则,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省份。昨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并发文提出了五点要求,明确对广州、深圳实施限购、限价的“双限”政策,对佛山、珠海两地实施限购,并要求年内全省地市实现住房信息联网。
对于“国五条”中公众最为关注的二手房交易按差价征20%个税,省政府的规定是“严格执行国办发〔2013〕17号文关于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
细则被指太过模糊 操作性不强
广东规定“严格执行”国五条相关规定,但并未进一步细化,而其对于房产税、二套房首付、贷款利率是否加码均未提及。
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指出,“总体来说,广东版细则不细,可操作性并不强。”
浙江大学不动产投资研究中心助理主任叶宏伟认为:“广东的这个细则几乎是对国家细则的复制粘贴,比较模糊笼统,基本上没有特别细化的执行标准。” 他表示,广东细则直接将20%差额个税限定在“房价上涨过快的地区”,也没对20%税收和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及贷款利率等提出明确指示,仅是统筹性表态,不够明确。
而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向指出,从内容看,这一文件中的大部分条款均为之前已实施的条款,对市场影响不是很大。本轮调控最终力度如何,还要看京沪广深4个一线城市的落地细则。
北京国五条细则征求意见
而此前,北京市政府已经开始在“有限范围”内,征求国五条实施细则的意见建议。征求意见的内容包括,第二套住宅按揭贷款首付比例提高至7成、强化对北京本地户籍购房者的限购政策等。也有消息指,由于上述内容尚在讨论之中,因此,最终在北京市的执行细则中是否会出现上述政策,并未确定。而最新一期70城市房地产价格指数的普遍上涨,则令房地产市场再次站到政策加码的边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