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研究生坠亡电梯井 家属与校方赔偿金额纠纷
作者: 国际电梯网 2013-03-27 11:46:28 浏览:80
信息来源:国际电梯网
[打印]

    广州体育学院研究生坠亡电梯井事件近日一直都引起了各界的广泛关注,目前,死者窦文博的尸体还没有进行火化,原因是由于家属与校方的赔偿金额标准产生了纠纷。

    3月16日,窦文博从宿舍电梯井坠落。当时,该电梯已经损坏,正等待维修。事发时,窦文博靠在6楼的电梯门上和妈妈打电话。电梯门突然打开,窦文博坠落不治身亡。其后,家属和校方围绕事故责任和赔偿产生纠纷。

    3月26日上午9时30分许,20多名死者家属来到广州体育学院行政办公楼门前,两位老人手持“电梯惨案 还我公道 还我孩子”的横幅向路人陈述坠亡事件,多名家属走进行政楼内寻找校方领导讨要说法。

    据学校党委宣传部部长莫虔介绍,在多次谈判无果后,林和西街道办介入调解,前日下午,家属与校方代表再次展开谈判,但由于双方针对赔偿金问题分歧巨大,谈判依然无果。莫虔称,根据国家损害赔偿标准,为了表达谈判诚意,学校愿意先垫付60万赔偿金(此为事故全责赔偿金,之后校方将按责追究相关单位责任),继而与家属商谈死者善后事宜。对此,家属们表示无法理解。死者阿文的舅舅赵先生称,如果要谈赔偿金,温州动车事故赔偿标准都在90万元以上,广州的标准应该更高一些,“我觉得学校不应该低于这个标准”。

    任小铁表示,电梯安全监管应打破以往强化行政监管为主的模式,倡导社会监督和综合治理。其中,非常重要的便是明确权责关系。“不管电梯事故由谁造成,使用权者如物业公司,都必须作为第一责任人率先赔付。”同时,鼓励“使用权者”为电梯购买保险。电梯“首付责任制度”以后要上升到法律层面,才有强制力。张志光说,就窦文博父母和学校没有达成赔偿的问题,张志光说,可以走民事诉讼的途径解决。“如果像广州其他电梯一样加入保险以后,就不会存在赔偿的责任主体相互推诿的情况了”。

    “虽然(使用管理权者首负责任)现在还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但已具备了一定的法律效力,改革方案是经过国家质检总局和省人民政府批准的,下一步还会将其上升到法律层面,”任小铁说,目前家属和使用管理权者没有达成一致,可以走民事诉讼的途径,因为这是一个意外事故,“像广州其他的电梯加入保险后,根本不存在这个问题”。据悉,在广州只要每部电梯每年缴纳100元的保费,即可在遭遇电梯安全事故时,获得最高100万元的赔偿。

注:本站招标、拟在建信息为企业单位免费自行发布,投标前请严格审查,谨慎交易!
声明:本网站所登载之内容,如有侵犯他人声誉、版权或著作权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请来电或来函告之,我们将予以更正。
相关资讯
暂无相关资讯
  • 上周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