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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上午,沈阳市市长陈海波主持召开市政府第十九届四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沈阳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条例(草案)》、《沈阳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他要求相关部门认真抓好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和电梯安全管理工作,依法依规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近年来,沈阳市电梯保有量快速增长,目前在用电梯达三万多台,成为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生产装置和生活设施,确保电梯安全运行非常重要。会议要求有关部门对办法做进一步修改后颁布实施,并注意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不断完善。会议强调,要进一步规范电梯市场,强化电梯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让每一个电梯管理的责任单位都能主动做好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使用、接受检验检测等工作。沈阳市质监局等部门要加强监管,督促责任单位及时解决电梯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严防电梯带病运转,预防和减少电梯故障和安全生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沈阳市领导顾春明、杨亚洲、姜军、沙波涛、张景辉、佟晶石,副市级巡视员刘永生,沈阳市政府秘书长连茂君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