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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象州县民族中学1#教学楼、1#宿舍楼及象州县寺村镇寺村中学教师周转公共住房建设项目已由象发改投资【2013】180号文、象发改投资【2013】179号文、象发改投资【2012】25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象州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资金、自治区配套资金、地方配套资金,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象州县民族中学1#教学楼、1#宿舍楼及象州县寺村镇寺村中学教师周转公共住房建设项目
2.2 项目编号:YLLBG20132004-XZ
2.3 建设地点
01 标段建设地点:象州县教育园区(象州镇花山村);02标段建设地点:象州县寺村镇中学校园内。
2.4 招标内容
01 标段:(象州县民族中学1#教学楼、1#宿舍楼建设项目):象州县民族中学1#教学楼建设项目拟建框架结构教学楼一栋,总建筑面积3555.93平方米,建筑高度为19.70米,本次招标包含本项目的土建、装修、水电、消防、防雷设施等工程;象州县民族中学1#宿舍楼建设项目拟建砖混结构宿舍楼一栋,总建筑面积2797.32平方米,建筑高度为18.20米,本次招标包含本项目的土建、装修、水电、消防、防雷设施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内容。
02 标段(象州县寺村镇寺村中学教师周转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象州县寺村镇寺村中学教师周转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拟建砖混结构公共租赁住房三栋,总建筑面积2563.74 平方米,每栋建筑高度为16.95米,本次招标包含本项目的土建、装修、水电、消防、防雷设施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内容。
2.5 01 标段要求工期:自签订合同后200天(日历天)完工并经验收合格;02标段:自签订合同后200天(日历天)完工并经验收合格。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01 、0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施工企业。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的注册建造师资质。
3.2 附加内容:潜在投标人应经象州县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后,方可报名。
3.3 如为区外来桂企业,请提供按桂建管字【2005】66号文实行登记备案了的广西区外来桂施工企业的备案资料及证明文件。
4 .报名要求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5 月14 日 至 2013 年5 月20 日 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 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在广西来宾市古三路丽景苑商业城北门2-1号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报名,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并携带以下证明材料:1、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须提供);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6、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复印件;7、项目经理交纳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及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8、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的承诺书;9、象州县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复印件。(上述证件复印件须盖投标单位公章,均须提供原件现场核查)。
4.2 报名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以书面形式通知;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西来宾市古三路丽景苑商业城北门2-1号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售价:每份250元,不含图纸资料费,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可任意选择以上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评标顺序按01标段→02标段进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3 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古三路138号丽景苑商业城北门东二楼】。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广西财政网(www.gxcz.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州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象州县象州镇朝南路001号 地址:广西来宾市古三路丽景苑商业城北门2-1号
联系人:黄晓琳 联系人:谢东山
电话:0772-4367221 电话:0772-4299199 传真:0772-4299238
2013 年5月14日 2013 年5 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