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江阴高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的 南苑七期住宅(拆迁安置房)二期项目 已 由 江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房地产开发 进行公开招标 , 选定承包人。
2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规模及结构类型: 框架结构,25#~28#楼地上6层,25#楼建筑面积为 4812.86平方米 ,26#楼建筑面积为 4227.63平方米 ,27#楼建筑面积为 4755.22平方米 ,28#楼建筑面积为 3164.66平方米 ,29#楼地上3层,29#楼建筑面积 1530.36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 18490.73平方米 , 总投资额约 5900 万元 。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量(桩基、土建、安装、大型土石方、道路排水、景观绿化等)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本工程属 国有 资金项目,目前资金已基本落实。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 红心河东、水南路南、东盛路北。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3 年 5 月 31 日至 2014 年 4 月 30 日,工期 335 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3 、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房地产开发 单位,均可对上述 一个标段 招标工程项目进行投标申请,只有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地产开发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 。
4.1 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审查条件(未明确问题按照苏建招 [2006]372 号文件执行):
( 1 ) 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 2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3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4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5 )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的 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并在有效期内;
( 6 )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 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 开标时符合性审查和资格审查须核验的限于以下原件: ①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②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如有)④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如有)身份证及 2013 年 1 月至 2013 年 3 月社保证明(江阴本地企业只需提供本单位全称及企业社保代码供交易服务中心核查)⑤投标保证金票据⑥江阴市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 、 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和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http://www.ggzy.com.cn/jyweb)发布,发布时间为, 2013 年 5 月 8 日至 2013 年 5 月 12 日。
6 、 本工程开标时间为 2013 年 5 月 28 日 14 时 00 分,开标地点为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1810室(长江路181号江阴市土地交易中心18楼开标室)。
7 、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法: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将于 2013 年 5 月 8 日在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www.ggzy.com.cn/jyweb)上发布,投标人从本工程招标公告下方的附件中下载获取。
8 、 投标人于 2013 年 5 月 2 0 日 9 时 00 分至 10 时 00 分,至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1709(江阴市长江路181号江阴市土地交易中心17楼)购买电子投标文件“专用光盘”,每张费用为100元整 。未按时购买电子投标文件“专用光盘”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开标时,投标人未提供投标报价的电子投标文件及技术标电子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的电子投标文件及技术标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计算机评标系统的,按废标处理。
9 、 本工程不集中组织答疑,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于 2013 年 5 月 15 日 16 时前,通过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www.ggzy.com.cn/jyweb/)的本工程招标公告下方疑问留言区提出。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解答并形成补充文件后于 2013 年 5 月 16 日在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www.ggzy.com.cn/jyweb/)的 “答疑公示栏”中发布,投标人自行点击下载后获取。
10 、本工程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捌拾 万元整(必须是投标人从企业注册所在地的 基本账户 出具的本票或汇票,帐号: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92030155260000842 浦发江阴虹桥路支行)。 投标保证金的出票行应与银行开户许可证的开户行及帐号一致。 投标人的 投标保证金票据必须在开标前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投标人经评标委员会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评标排序为前三名)的,投标保证金在施工合同备案后无息退回;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无息退回。
11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12 、 中标后或施工期间更换的项目负责人自更换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止 , 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备案之日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的,按六个月计算。自行更换未经备案的,按有在建工程处理。
13 、 一个标段只能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14 、在中标公示期间,预中标单位是江阴市以外企业的须至江阴市建设局建筑工程管理处进行备案登记,凭备案登记表至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
15 、所有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通过 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www.ggzy.com.cn/ jyweb ) 办理好企业库信息申报和审核手续。若中标人在开标前企业库申报信息未获审核通过的,招标人 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注: 1 、江阴市以外投标人代表的“个人社保参保基本信息”表格请至“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www.ggzy.com.cn/jyweb)”办事指南中下载。个人社保参保基本信息表格内容填写完整,必须注明个人代码和身份证号码,以便核查,否则该社保证明不予认可。江阴本地企业根据其提供的单位全称及企业社保代码于资格审查时在江阴社保网统一核实,经查实如有不符之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2 、 法定代表人 及授权委托人(如有)须参加本工程开标 。
3 、投标保证金按照江阴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 ) 》(澄建 [2008]95 号)文件执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苏建招【 2009 】 140 号文执行。
4 、 2013 年 1 月 至 2013 年 3 月社保证明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提供的社保证明与事实不符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5 、开标时提供的身份证必须是二代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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