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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兴锦绣花苑 电梯设备供应及安装 己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兴建设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为 长兴建设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为 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 标段名称: 长兴锦绣花苑 电梯设备供应及安装
2.1.2 建设地点: 长兴 锦绣花苑
2.1.3 建设规模: /
2.1.4 招标范围: 二台电梯(12 层) 及相应的技术、售后服务等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包括设备设计、制造、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及相关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含B级)资质以及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允许电梯制造商或其 唯一授权代理商( 代理商要求注册(实收)资本金≥人民币200万元 ) 和具有电梯安装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组成联合体(电梯制造商或其唯一代理商为联合体主办方),若联合体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2) 电梯设备制造商注册资金为1亿元人民币以上(含) 或1500万美元以上 (含) 。 (3) 同一品牌制造商只能以一家投标人的名义申请投标 。(4)电梯品牌为:外商独资或合资企业生产、组装的电梯品牌。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长兴县招投标中心投标 会员 ,请于 2013 年 6 月 4 日 8 时 00 分至 2013 年 6 月 8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长兴县招标投标网“办事指南”栏目--“会员报名操作手册”。 本次招标受理会员单位ID卡报名。会员单位持ID卡到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二楼办理报名手续,集中报名时间为 2013 年 6 月 4 日至 2013 年 6 月 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 ,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 。
4.2 本次招标同时受理非会员报名。非会员集中报名时间为 2013 年 6 月 4 日至 2013 年 6 月 8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 ,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 ,报名地点在浙江省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二楼。非会员报名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非会员企业资质资格不符合要求的将不接受报名。 未办理交易席位手续或席位费已过期的非会员单位须在 开标前办妥长兴县招投标中心(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电话:0572-6041160)的交易席位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会员应先网上报名,从 2013 年 6 月 4 日 起登录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会员系统下载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所需费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补交;非会员请于 2013 年 6 月 4 日至 2013 年 6 月 8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 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 到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二楼以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5.1 本次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同招标文件一起提供下载。
5.2 招标文件下载每套售价 300 元,现场领取每套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 6 月 28 日 14 时 3 0 分,地点为浙江省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二楼。
6.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补交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已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交验购买发票。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兴建设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兴县雉城镇 地 址: 长兴镜水蓝庭9-1-202
邮 编: 313100 邮 编: 313100
联 系 人: 王鑫 联 系 人: 郑芳芳
电 话: 13326169333 电 话: 0572-6250311
传 真: 传 真: 0572-6250311
2013 年 6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