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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GC20130613009 | 所属地区 | 绵阳-涪城区 |
| 项目名称 | 绵阳市涪城区杨家镇卫生院建设项目 | ||
| 发布时间 | 2013年06月13日 | 截止时间 | 2013年06月18日13时30分 |
比选公告
| 比选人(项目业主) | 绵阳市涪城区杨家镇卫生院 |
| 项目名称 | 绵阳市涪城区杨家镇卫生院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涪城区杨家镇 |
| 实施时间 | 2013年6月,工期120日历天 |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新建公共卫生楼1063平方米,相应配套及附属设施 |
| 建设资金 | 中央专项资金和自筹资金 |
| 其他 | 其中工程暂列金40334.95元 |
| 施工1 | 绵阳市涪城区杨家镇卫生院建设项目 |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
(3)其他要求:
1、现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比选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除提供原件以供查验,还须提供一份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交比选人存档,且现场不接受任何补正资料,否则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审核不通过;3、比选申请人如选择A方式缴纳比选保证金,务必在转帐单备注栏注明:绵阳市涪城区杨家镇卫生院建设项目比选保证金 。
(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比选。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 title="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 )下载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服务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 2013年06月13日 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3年06月18日13时30分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 绵阳市涪城区杨家镇卫生院
开户银行: 涪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杨家分社
账 号: 88070120001569424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 (表三): | 单位:万元 |
|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工程发包价 | 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 | 备注 |
|---|---|---|---|---|---|
| 施工1 | E.固定价 | / | 164.57 | 8.23 |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 2013年06月18日13时30分 ,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 绵阳市涪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高平路2号) 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www.sczbbx.com )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1 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比 选 人(全称): 绵阳市涪城区杨家镇卫生院
地 址: 涪城区杨家镇
邮 编: 621000
联 系 人: 陈女士
联系电话: 18990100079
传 真: 0816-2241177
电子邮件(E-mail): 601542424@qq.com
2013年06月13日(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