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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平县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及附属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西平县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工程项目 ,已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为西平县公安局,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 XPGC-2013-050
建设地点:驻马店市西平县境内;规模:面积约20000m2(以施工图纸为准)
计划工期:350天
质量标准:合格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含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 报名时间: 2013 年 6 月 14 至
4.2 报名地点: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2 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拟派相关专业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证件报名时验原件,留两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3 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需携带本人三金(养老、医疗、工伤)证明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招标过程中不得更换,如需更换,必须提供有法人签署的书面要求并加盖单位印章。
5. 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
5.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金额:1000元/份,售后不退;
地点: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投标保证金:伍拾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账户,并到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相应证明。(未按时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形式和金额: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转入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帐户名称:西平县财政局非税收入归集帐户保证金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西平县西平大道支行
帐 号:10073356989001000110002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 >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 > <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7. 业务主管部门: 西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西平县财政局
监督部门: 西平县纪委监察局 西平县检察院
8. 联系方式
招标 人:西平县公安局 地 址: 西平县柏亭办事处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地 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