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泌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泌阳县人民法院委托,对其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的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
1. 项目编号 :泌政采【2013】036号。
2.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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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标准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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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 |
2 台 |
详见招标文件 |
泌阳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大楼 |
中标后 10 个工作日内 |
3. 合格的投标人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电梯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 须提供经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税务登记证 副本原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 副本原件 ;
3.3 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A级合格有效证书;
3.4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有效的品牌代理证书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同时提供设备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A级合格有效证书的复印件加盖鲜章;
3.5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含B级)及以上合格有效证书;
3.6 投标人近2年内必须有与本次投标电梯工程类似的典型业绩(三例以上);
3.7 本次招标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企业要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至发布公告之日止,两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企业所递交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
3.8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果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3.9 所报产品必须是采用国际通用商标;
3.10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以上3.2-3.7项开标日资格审查时证照原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必查,没有原件的视为自动弃权。
4. 报名及招标 文件的发售:
4.1 报名及文件发售时间:
4.2 报名时投标企业严格按以下程序进行:(1)本次招标实行密封报名,报名函注明企业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后(封面上不能有任何标记)投至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保险箱内;
(2)凭银行到帐凭证到报名处办理报名手续。
4.3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泌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
4.4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招标文件费与投标保证金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报名时不收现金,汇款不齐不予报名。
5.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20000元。投标企业应在报名时交纳投标保证金,并获取相应证明,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汇入下列账户。
收款单位:泌阳县行政服务中心
开 户 行::工行泌阳支行
账 号:1715028419200005654
6.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人应于 2013 年7月16日10时 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 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多媒体会议室 ,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7. 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3年7月16日10时在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多媒体会议室 开 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8. 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日之前,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中心提出书面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9. 项目咨询电话 :
采购人联系人: 胡克力 联系电话:0396-3202868
采购中心联系人:张玉春 联系电话:0396-7916526
10. 监督部门:
泌阳县监察局
泌阳县人民检察院
泌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泌阳县人民法院
泌阳县政府采购中心